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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胜言律师 王胜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1201201210572006)天津胜硕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主任律师  毕业于南开大学和四川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 股权架构师 律师培训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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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胜言律师

手机号码:13920557198

邮箱地址:393976532@qq.com

执业证号:11201201210572006

执业律所:天津胜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三大街豪威大厦B座1204室

收费标准

天津胜硕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第一条 本所根据不同的法律事务,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四种收费方式。


第二条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照3000—10000元/件收律师费。


第三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具体收费金额根据标的额的大小并考虑案件复杂程度、耗时等因素由双方确定。

备注:

1、一审委托本所代理的案件,二审继续委托的,则二审阶段代理费按一审代理费的50%收取;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根据执行标的额,按案件重大、复杂、疑难程度,参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和原则。

2、案件个数是按照法院或仲裁委确定的案号个数计算。

3、老客户或一次性委托多个案件的,律所参照本标准给予优惠。

4、如遇有经济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委托人,律所可协商给予部分减免。


第四条 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律师办理法律咨询类业务按200—1000元/小时计收律师费;律师办理咨询之外的其他非诉法律业务按1000—3000元/小时计收律师费。 


第五条 风险代理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外,经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本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比例为10%-30%。


第六条 法律顾问服务


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预计的工作时间、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法律服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认法律顾问费数额,一般为3-10万元每年,对小微企业可适当降低收费。


第七条  其他


1、《委托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标准与本收费标准不一致的,以《委托合同》的具体约定为准。


2、本收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天津胜硕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